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甚至在我无名指上套上了象征忠贞与坦诚的戒指。

三年了,我怎么会不知道那是沈琛。

配文更是简单--

“一句回来了,不管多晚都会有人接。”

我像个变态,连她发朋友圈的时间都看了又看。

三个周之前的深夜两点?

那天我穿着沈琛亲自选的连体黑丝,在一杯又一杯的红酒里,被沈琛推倒在了点满蜡烛的地板上。

他不断撩拨,勾着天雷地火让我着魔。

却在即将撕开黑丝的瞬间,手机一响,他下意识要去按灭,却在看到内容时,迅速从我身上抽身离开。

黑眸中的情欲瞬间散去,他甚至没丢给我一件遮羞的东西,扯过外套就出了门。

“顶顶重要的事,留着明天收拾你。”

门哐当一声关下,我的欲望被挤碎在门缝里,而他一个周都没有再回来。

每天一条报备的信息里,是他忙到脚不沾地的模样。

一个又一个的好兄弟,出门为他作伪证。

可原来,所谓的忙业务,是陪正牌女朋友去了。

如果说不痛,肯定是假的。

三年点点滴滴,太过清晰。

以至于我痛到生了恨,恨自己蠢到会以为那就是爱。

·

失望到底,我含泪给哥哥打去了电话:

“哥哥,我想回家了。”

“流浪够了?早就跟你说了,放着大小姐不当跑去京市做什么小文员。现在知道社会的残酷了吧?说吧,什么时候回来?”

“明晚的飞机!”

“这么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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