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冷吧?哈哈哈,还是小姨想得主意好,爸爸果然生气了,冻死你这个坏女人。”
话说到这个地步,我还有什么不明白的?
我看向他:
“沈傲,你就那么讨厌我吗?”
沈傲撇了撇嘴:
“当然,我小姨说了,你是一个野种,你和你那个做鸭的爸一样,就喜欢破坏别人家庭,我母亲就是让你活活气死的。”
叶灵雨推开窗户,喊沈傲回去吃饭。
“知道啦,妈妈~”
他开心地跑进屋,不忘回头朝我恶狠狠地说:
“识相的就赶紧滚,你这种恶毒的女人,不配占着我妈妈的位置,只有小姨那样善良的人才配。”
看着他渐渐远去的背影,我想起了第一次见到沈傲的时候。
那时他还是一个襁褓里的小团子,我抱着他,心里泛起无限柔情。
哪怕他不是从我肚子里生出的,可我就是没有理由的爱他。
这也是为什么,当叶家要把我送过来的时候,我点头的原因之一。
我的生母想我死,我的生父根本不知道我的存在,我的兄弟姐妹视我为耻辱。
可我没想到,我的孩子,也会这么恨我。
沈修止出现,看到我手上的血和冻得青紫的指尖,缓声道:
“起来吧,希望这次能让你彻底长记性。”
“我已经让私人医生在你房里等着了,去治伤吧。”
我摇摇晃晃地起身,重新拿出离婚协议,在上面盖了血指印。
“既然我可以离开了,沈总,请签字吧。”
沈修止愣了下,眼中涌上怒意:
“你心里嫉妒绾绾,做了那种恶毒的事,我都已经不跟你计较了,你还没完了是吧?”
“好,我成全你,我倒要看看,你是不是真的那么有骨气,舍得下富太太的生活。”
“叶繁星,今天只要你离开沈家半步,就再也别想回来!”
他迅速签好字,将协议丢在我脚下,愤怒地转身离开。
我小心翼翼地捡起那张纸,看着上面龙飞凤舞的大字,露出释怀的笑容。
我终于自由了!
扶起行李箱,一瘸一拐地走出沈家老宅。
从今天起,我再也不用受任何人威胁,再也不用小心翼翼地过活。
我打了一辆车租车,司机问我去哪,我想了想:
“先去殡仪馆,然后……去机场。”
"
远也不许再像今天那样,差点让小傲知道真相,小傲只属于绾绾,谁也不能跟她抢儿子。”
沈修止对自己的能力和身体向来自信。
所以在我进沈家的第一天,他就让人取走了我所有的卵子。
“只有从绾绾肚子里爬出来的,才是我的孩子。”
“让你抚养小傲,是因为那是绾绾的遗愿,换别人她不放心,但你绝不许痴心妄想。”
他的唇即将游走到大腿尽头,我没再像以往那样乖顺,而是推开了他。
“沈总,红裙我不会穿,宴会我也不会参加。”
“我的养母今天病故了,咱们的契约自动作废,我要走了。”
话音刚落,沈修止眼中的情欲褪得一干二净。
他站起身,脸色有些阴沉:
“不过是一个没有血缘关系的养母,死就死了,你还要给个外人披麻戴孝不成?别忘了你现在的身份,我沈家可丢不起这个人!”
“沈傲虽不是从你肚子里生的,到底有你一半的血脉和基因,你抚养了他七年,现在说走就走,叶繁星,你实在太自私了!”
听他提起身份,我一时竟有些茫然。
我是什么身份呢?
是叶家见不得光的野种,是沈修止找来抚养孩子的保姆,还是沈傲口中那个令人厌恶的小三?
当初沈修止和我那位同母异父的姐姐是京圈人人羡慕的神仙眷侣。
连叶家的地位都跟着水涨船高,成为富贵名流里的佼佼者。
或许两个人的感情甜蜜到连老天都嫉妒,叶绾天生无卵,不能生育。
可她那么喜欢孩子,又不愿意用外人的卵子,她的小妹妹年纪太小,所以找上了因为没钱而焦头烂额的我。
一百万,付清了养母的手术费,也拿走了我第一个孩子。
后来叶绾意外去世,死前担心沈傲无人照顾,希望由我来抚养沈傲。
叶家原本是不愿的,可他们更不愿沈修止娶别家千金,影响到家族利益,所以给我改回叶姓,送进沈家。
沈修止对叶绾的话言听计从,于是我们定下契约,我尽心抚养沈傲,不让叶绾死后不安。
而他们负责我养母生前所有的医药费和治疗费。
我被拉到民政局草草领证,没有戒指,没有婚礼。
七年来
“你要是担心小傲和你不亲近,将来没有依靠,等我把卵子还给你,再和你生个孩子。”
“虽然我不会允许这孩子姓沈,但他长大后,我可以在集团给他安排个职位,待遇自然不会差,你也……”
我淡淡地打断他,拿出签好字的离婚协议:
“多谢沈总好意,不过不必了,签字吧。”
这些年,因为我的身份和沈家父子的态度,我已经受够了外人的白眼和嘲讽。
若再生一个不被沈家承认的孩子,那才是真的自取其辱。
沈修止彻底失去耐心,将协议撕得粉碎。
“叶繁星,我看你是好日子过多了,存心找不痛快!”
“既然你不愿意穿那些裙子,今天的晚宴你就不必出席了,免得毁了我给绾绾办得宴会!”
沈家在家中举行宴会,夫人却不被允许出席,是莫大的耻辱。
可我并不在乎。
宴会结束时,已经是深夜,外面传来一阵欢声笑语。
我打开门,看见沈修止和沈傲牵着叶灵雨的手,走进了走廊尽头的卧室。
一晃七年,叶家这位小千金终于成了大姑娘,也长得越来越像叶绾了。
那原本是只属于沈修止和叶绾的卧室。
我曾因为误闯,被他在大雪中罚跪了三天,差点废了双腿。
当时我躺在病床上,膝盖溃烂流脓,痛得蜷起身子,
沈修止来看我,我以为他是心软了,可他却冷淡地说:
“知道疼就好,腿疼了,就不会再去你不该去的地方。”
如今,叶灵雨凭着那张和叶绾相似的脸,轻而易举就住了进去。
佣人们看着我的眼神满是鄙夷,议论纷纷:
“有些人呐,就算费尽心机爬进了沈家的门,也照样不招沈总和小少爷待见,连自己家的一间卧室都进不去,说出去都让人笑话。”
“那当然,咱们沈总心里只有前夫人,某些人不过是娶回来带孩子的保姆罢了,如今叶家的小千金也长大了,长得又和前夫人那么像,沈总还能不动心?看来咱们又要换夫人咯。”
我无视这些嘲讽,刚想转身,一支金属制成的飞镖就迎面飞来。
飞镖贴着我的脸飞过,锋利的边缘划破了皮肤,一股热流缓缓流下。
沈傲把玩着手里的剩余的飞镖,朝我做了个鬼脸:
“看见你这张脸就讨厌,迟早有一天我要让你毁容,我小姨说了,坏女人就只配当丑八怪!”
我恍然想起,沈傲三岁那年感冒发烧,我不吃不睡地照顾了他两天两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