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千金娇气迷人,冷傲厂长宠疯了》主角周越深司念,是小说写手“霍北山”所写。精彩内容:有这么好的条件,起码不缺肉吃这件事,就已经打败了这个年代百分之99.9的人了。红烧肘子、酱肘子、糖醋里脊、红烧肉、炖猪蹄、猪下水,筒骨汤......哪样不是绝世美味?然而巧妇难为无米之炊。没有调味料,她也做不出来。走出门看到那条大藏獒趴着,司念走远了一些。这狗脖子上拴着这么粗的链子,这的是多大......
《假千金娇气迷人,冷傲厂长宠疯了精修版》精彩片段
这辈子居然满头黑丝,发质又黑又亮,也不知道怎么养的,司念爱的不得了,时不时摸上两把感受一下头发丝的真实触感。
除此之外,这原主那五官长得是明艳大气,很典型的浓艳美女,不用化妆,眉眼也十分漂亮,不仅是头发丝多,眉毛和睫毛也是浓密纤长,叫人嫉妒。
更别说,她才十八岁,就身材丰盈,皮肤如同牛奶一般滑嫩,将近167的身高,却并不骨干,而是一种丰腴圆润的美感。
这种女人基本都是绵绵软软的肌肤,完完全全的斩男长相。
当然,斩不斩男她也不清楚,反正自己是已经沦陷了,恨不得自攻自足。
惊讶的是,这五官和自己上辈子有七分相似。
然而经历过早八的人,是没有这样的灵气的。
原主是真真正正的年代大美人。
对着镜子自我迷恋了一番,司念这才走下楼。
桌上的包子也没怎么少,已经冷了。
周越东正拿着扫把在扫地,周越寒拿着抹布擦着沙发桌子,擦桌子的时候眼睛就一直盯着包子,心不在焉。
她刚刚还想着下来收拾一下,第一天来人家,总要勤快一点,当然第二是因为司念有轻微洁癖,受不了太脏。
没想到这两个孩子这么勤快,简直是给自己节省了很多麻烦。
看到她下楼,两个人都低下头,一句话也没说,扫地的声音更轻了,生怕她会看不顺眼似的。
司念道眼珠子转了转,道:“顺便帮我把房间也扫一下,我出去一会。”
包包子的肉还剩下一半,还能够一顿饭。
这家里没有菜,没有菜怎么能行呢。
小孩子正是成长的年纪,不仅是蛋白,各种维生素也是急需的。
有这么好的条件,起码不缺肉吃这件事,就已经打败了这个年代百分之99.9的人了。
红烧肘子、酱肘子、糖醋里脊、红烧肉、炖猪蹄、猪下水,筒骨汤......
哪样不是绝世美味?
然而巧妇难为无米之炊。
没有调味料,她也做不出来。
走出门看到那条大藏獒趴着,司念走远了一些。
这狗脖子上拴着这么粗的链子,这的是多大的吨位啊。
她是喜欢可爱的动物,但这么凶猛的,还是很害怕。
黄毛藏獒只是掀了掀眼皮子,看了一眼又是这个看起来没什么杀伤力的女人,转了个身子又继续睡了过去。
司念:“?”这样的狗真的能看家护院?谁说小偷就不能娇滴滴的了!
看到狗不理自己,司念也胆大了,伸直了腰,大摇大摆的走了出去。
然而司念没发现,在房屋内,周越东一直用余光打量着她,明显看到她看到狗的时候的反应,他垂下眸,眼底闪过什么东西,得到了结论。
她怕狗。
人一走,周越东就赶忙大步跑上二楼,听到妹妹没有了声音之后,他一直很担心。
一推开门,周越东就看呆了。
半天的功夫,原本叔叔那阴森森的房间,床上套着粉色高级的漂亮被褥,桌上摆满了各种精致的瓶瓶罐罐还有书籍,窗户上还挂着几件颜色鲜艳的裙子,微风吹过,一股淡淡的清香涌入鼻腔。
他差点都不认识这个房间了。
小心翼翼的走到床边,看着熟睡的妹妹,他伸出满是老茧的手落到妹妹的鼻尖,感觉到她的呼吸,这才重重的松了口气。
这会儿才发现,妹妹被洗的干净,脸上的脏污全没了,一张小脸嫩呼呼的,不知道擦了什么,特别的香。
连头发丝都不打结了,一股清爽的气息扑面而来。
周越东跪坐在床边,看着妹妹安静的睡颜,干干净净的模样,有些失神。
*
司念来到了供销社,这会儿是下午,好东西已经被人抢光了。
为了抢到新鲜的菜,大家都是天不亮就来排队了。
她去的时候,什么都剩的不多,但好在调味料这些东西还是能买到的。
司念买了两包黄豆酱油,香醋,白酒,又买了一些八角桂皮花椒等等,花了五毛钱就买了一大把蔬菜和葱蒜,这个年代的物价真是便宜的让她头发发麻。
肉什么的她都没打算买,倒是又买了一些富强粉和鸡蛋,花了两块钱。
整体下来,花不到五块钱。
上辈子自己去买一瓶酱油也不止五块钱了。
司念心里美滋滋的,然而很快她就笑不出来了。
这年代的糖是真贵,之前她给瑶瑶吃的大白兔,居然要十几块一斤。
本来是看孩子喜欢吃,想着多买一点的。
可她身上除了家里人给的十张大团结,就只有原身自己二十块的零花钱了。
那些糖果都是家里人买给她偶尔打打牙祭的。
也不多。
以前糖果给她她都不带瞧一眼的。
结果一朝回到解放前,吃不起了。
虽然这样想着, 但司念也是咬牙买了小半包。
相比较,白糖要便宜不少。
司念又称了五块钱的白糖,打算做糖醋排骨。
排骨她肯定是不买的,只能找便宜老公要了。
他是开猪场的,要一点排骨应该不过分吧?
想到软烂香甜的糖醋排骨,司念嘴里不争气的涌出口水。
她上辈子就是个吃货,平时闲来无事,就宅在家里研究各种美食。
不过因为要上班的原因,也没那么多时间。
现在回来了,倒是好,大把的时间给自己做吃的。
说实话,对周家司念是十分满意的。
这可是八十年代,人家就住着二层小楼房了。
要知道她98年出生的人,小时候住的还是青砖瓦房呢。
条件都比不上人家八零年代的。
现在也没什么不满足的。
在她的时代,她二十五岁家里人就催婚,相亲相了好几个,要么是让她辞职在家照顾全家的,要么是要三年生两娃的。
搞得司念都快有阴影了。
然而来到落后的八零年代,有个男人自带孩子,不要求她生孩子,只需要对孩子好就行。
这年头竟还有这样的好事?
司念没了被催婚催育的烦恼,现在对新生的生活充满向往。
她心满意足的提着大包小包回了周家时候,已经是下午五点了。
这会儿萝卜条也腌制好了,将里面的水分倒掉,加入她最爱的小米椒,最后倒入腌制水搅拌均匀,一道简单开胃,酸辣脆爽的萝卜条就做好了。
当然要想入味最好得腌制四五个小时左右,司念将腌制好的萝卜倒进提前准备的透明胶桶中,红红白白的萝卜条光是看着就食欲大增!
她的嘴里都开始分泌口水了。
萝卜干晒得时间要长很多,所以暂时不用管。
忙碌完,司念又出了一身汗。
她拿了睡衣去洗了个澡,看外面太阳还挺好,便抱着瑶瑶走到院子里晒太阳,一边让头发自然风干。
然而就在这个时候,外面忽然响起车子鸣笛的声音。
司念皱了皱眉,看了过去。
便瞧见那个很碍眼的李明军开着车停在了周家门口。
他拉开车门走下车,自认为风流倜傥的抓了抓风吹乱的三七分,提着一块上好的猪肉朝着司念的方向走了过来。
看见院子中,穿着一身长裙,秀发披散肩头的明艳少女,李明军眼都直了。
司念洗了个澡,在家她都爱穿薄软的裙子,裙子布料贴身,上好的身材简直不要太叫人眼热,那一头微湿的黑丝垂在肩头,呈现自然卷的弧度,头发在阳光照射下,头顶有一道很明显的光圈。
明明隔得这么远,但李明军仿佛已经闻到了这女人身上的香甜气息。
就他接触这么多女人的经验来说,这女人必定是极品中的极品!
这一刻,李明军都有些嫉妒起了周越深了。
年纪比自己大,又没自己会打扮的糙汉子,凭什么能有这样的娇妻。
想着自己的条件,李明军抬了抬下巴,提着猪肉走了过去。
本来他正愁找不到借口来周家呢,正巧碰上周越深给大家分猪肉的时候,让人帮忙给司念带回来。
于是他半路送了对方一程,借口自己过来有事,大家都知道他是周越深妹妹的小叔子,所以也没多想,就把肉给他送来了。
“小嫂子,我给你送猪肉来了。”他大声喊道。
司念看到他,嘴角就是一抽。
她原本以为自己中午的时候说的已经够难听了,对方应该会知难而退了才是。
可没想到人不要脸天下无敌,都那样了,这泰迪男还敢来。
而且还是趁着周越深不在家的时候。
还真是胆大包天!
司念放下了瑶瑶,忽然起身。
李明军当即眼睛一亮,目光贪婪又色情的盯着女人曼妙的曲线。
然而很快,他这猥琐的表情顿时一僵。
却见司念松开了那条拴着的大藏獒的铁链子,随即牵着狗走了过来。
李明军吞了吞口水,连连倒退了好几步。
表情跟吞了苍蝇似的:“小嫂子,你,你这是干什么啊?”
“我,我是给你送肉来的,真的,周老大让送的,我可没别的意思。”
司念停下脚步,细白的指尖轻轻摸着大黄的脑袋,大黄似乎是感觉到了什么,一双凶眸紧紧盯着门口的男人,似乎只要他一有动作,就扑过去。
“我说你有别的意思了?”司念收回了手,掀眸轻飘飘的反问。
李明军噎住。
他刚刚那番解释,反倒是显得心虚了。
眼瞧着那只庞大的藏獒时不时的朝着他龇牙,李明军腿都要软了,赶忙道:“没,没,这肉我放这里了,我还有事,先走了。”
说完也顾不上多看一眼美女,转身狼狈的跑上了车。
**
刘婶回到家,女儿刘桂芳看到她篮子里没东西,当即就皱眉:“妈,肉呢?你不是说今天会有肉?”
刘婶想到这件事就来气,戳着她的脑门骂:“肉肉肉,一天就想着吃肉,还不是你没用,要是你能让周越深看上,我至于每天起早贪黑的去照顾几个小孤寡吗?现在人家媳妇找上门,我看你怎么办!”
看着女儿日渐肥胖的身体,粗糙的皮肤,土里土气的装扮,再想想周越深讨的那个白的发光的城里媳妇儿,刘婶恨铁不成钢。
她的女儿都二十四了,刘婶就这么个女儿,从小也是惯着,导致刘桂芳心比天高,总以为自己能嫁城里面去。
好不容易说了个亲,结果没两个月,丈夫就死了。
夫家觉得她八字不好,克夫,就把人又赶回来了。
二婚本就不吃香,加上女儿年纪大了,村里的她瞧不上,城里的人又瞧不上她,一来二去,都快二十五了还没结婚。
前年周越深娶了个老婆,结果没几个月就离婚了。
于是刘婶就打起了周越深的主意,每天主动去帮忙,一来二去也就熟了,她提出可以帮忙照顾孩子,正巧周越深工作忙,也就答应了。
本想着就这样找机会把女儿送过去的,想着一来二去应该也就看上眼了。
可女儿去帮过好几次忙,周越深都没带多看一眼的。
这会儿人家又娶了新老婆。
听到她妈提起周越深,刘桂芳脸上闪过几分羞红。
她原本也是不太瞧得上周越深的,这年头的个体户当然比不上公务员吃香。
她的目标一直都是城里面去,之前她妈让她去周家,她还挺不乐意的。
可看到周越深之后,她就改变主意了。
听到她说这话,顿时急了:“等等,妈你说什么?什么媳妇儿?”
“还不是林家那个女儿,之前听说对方是个知识分子,周越深还给了她三千的彩礼!”
“不,不是说那女的不是亲生的,不愿意黄了吗?”
“她是不是亲生的,但人家亲生的女儿回来了啊,代替林思思找上门了!”
刘桂芳顿时急了:“什么,怎么这样,那我怎么办!”
“哼,能怎么办,把她赶走呗,别说我这里,就是那几个小孤寡也不会让她那么好受的,放心。”
刘婶想着在司念那个遭了罪,心里还记恨,就想着明儿个开始自己就不去了,到时候看她怎么照顾着三个孩子,等周越深没法子来找自己,她再变本加厉的告状说司念容不下她!
想到这里,刘婶就美滋滋了起来,她自己都没有孙子孙女,还得帮别人照顾,要不是为了女儿还有他家那些油水,怎么可能愿意给人当保姆。
这会儿扬着下巴,就不信周越深不主动上门道歉。
这样想着,心里瞬间就舒坦了。
而此时,城里,司家。
司家一家子正围坐在桌前吃饭,司母唉声叹气:“也不知道念念怎么样了,在乡下习不习惯。”
司父脸上也闪过一抹亏欠,当时看亲女儿可怜,不知怎么就上头了,冒出了让司念替嫁的想法,自己精精心心娇养了十几年的女儿,就这么便宜了庄稼汉,他心里也不好受。
“爸,妈,要不然我还是去劝劝念念不要置气,让她回来吧,我养父母那边,我会继续劝他们把钱还给人家的,再不济,我努力赚钱,怎么也要将这笔彩礼还回去,我不读书了,我去打工赚钱,我不会让你们为难的。”林思思坐在一旁,眼睛里眼泪打转,愧疚的说。
一听她不读书了,两人顿时急了:“那怎么能行呢,你可是我们司家的女儿,怎么能去打工。”
本来就是乡下来的,两人就一直担心傅家那边瞧不上。
但听说她还上学,心里也算是松了口气,毕竟知识分子在这个年代也算是镶金的,如果她的学习和司念一样优秀,不怕傅家那边的人瞧不上她。
要是这会儿去打工,人家会怎么想!
而且那可是三千块,不是三百块,现在普通人一个月也就三四十块钱一个月而已,她什么时候才能挣那么多钱。也不知道那男人是干什么的,居然拿的出这么多彩礼钱。
如果少一点,几百这样可能他们还会勉强拿得出去。
可几千块,那不是一个小数目。
也不想当这个冤大头,替林家还钱。
“算了算了,这件事就这样吧,日后多照顾一点就是了。”
一边不想让女儿辍学打工,一边也不想出这个钱,那就只能让司念受委屈了。
不管是什么感情,一旦涉及利益,那一瞬都会变得一文不值。
林思思松了口气,她怎么可能会为了司念去打工,她抢了自己十几年的好日子,她都还没回报回去呢。
这只是开始而已,林思思算准了这家子不可能会拿出三千块替司念解难,又不可能让自己去打工,所以才故意这样说的。
为的就是让他们彻底放弃司念。
司念,上辈子被你抢夺了人生,我半生凄苦,这辈子,风水轮流转,不要怪我,要怪就怪你父母抱错了人,害我苦了一辈子。
*
司念打了个喷嚏,给瑶瑶擦干头上的几根呆毛,给她穿上衣服。
小家伙洗干净,果然更漂亮了。
虽然皮肤有些开裂,但小孩子恢复的快,她拿出自己的雪花膏给孩子抹了抹,小皮肤一下滋润的不得了。
孩子玩了一会就累了,闭眼就睡了过去。
小脑袋埋在她的脖颈处,头发丝十分柔软。
小孩子奶呼呼的触感就是舒服,都让人舍不得松手了。
加上瑶瑶很瘦,抱着一点重量都没有,倒也不累。
等她睡熟,司念才将人放到了床上。
床上已经换上了她粉色的碎花真丝被褥,清凉舒服,夏天睡觉十分舒服。
只是因为男人的床是木床,下面垫子都没有,有些硬邦邦的。
不过农村,也正常,司念没那么矫情,硬床软床都能睡。
她用皮筋扎起一头厚重的黑丝,上辈子自己上班熬夜,深受秃头困扰,头上没有几根发。
司念过去抱起吓哭的瑶瑶,离刘婶远远的。
这种纠缠不清的人,最是可怕了。
“瑶瑶乖,不怕。”她拍着孩子的脊背哄着,果然一摸到熟悉的人,瑶瑶就安心了,紧紧的抱着她的脖子,害怕的看着撒泼的刘婶。
周越东和周越寒也是一脸嫌恶的表情。
“小老大小老二,你们快帮奶奶说句话啊,之前奶奶照顾你们那么久,没有功劳也有苦劳,难道你们就不想每天都吃肉吗。”
见周越深这边没用,刘婶又将主意打到了周越东周越寒身上。
周越寒吞了吞口水,讪讪道:“刘奶奶,不用了,我不吃你的,当然我不是说你做的饭很难吃的意思。”
刘大婶:“.....”
周越东一句话没说。
“刘婶,同样的话我不想再说第三次。”周越深已然不悦,“这两天司念过来,你招呼都没打一声就跑回去,我给你工钱是让你来工作的,然而你自己做的怎么样, 你心里应该有数,我没计较这些,是看在都是同村人的份儿上,实在要纠缠起来,你应该还要退一部分钱给我,如果不想闹得太难看,请你离开。”
刘婶噎住,要她退钱,那不是要她命?
她彻底慌了,怕纠缠下去真的被查出之前自己贪走的钱,讪讪的离开了。
屋子里总算是安静了下来。
周越深看向司念,见她也盯着自己,道:“抱歉,没有留下她,不是想把所有工作都给你做的意思,日后我会尽力帮你的,如果你嫌麻烦,也不用特意给我送饭,帮我照顾好瑶瑶便好。”
他担心司念会觉得,她一回来,自己就把刘婶辞退,就是把她当做保姆对待了。
虽然周越深希望有人真心照顾孩子,但也不想委屈人家姑娘。
“日后每个月我给你两百生活费,除去孩子的开支,剩下的你自己花便是。其他的若是有需要,再跟我说。”
司念被惊呆了。
两,两百.....
这个男人这么奢侈的吗?
两百块相当于未来的三四千甚至更多了,就算是未来,也很少有男人会给女人一个月几千的零花钱吧?
嚯!他到底是赚了多少钱哦!
司念觉得自己赚翻了。
“那,那个,会不会太多了.....那我就不客气了。”
看她那嘴上客套,实则眼睛亮堂堂的样子,周越深眼底闪过几分浅淡的笑意。
“放心,钱我存了不少足够你们花销,只要你把日子过好就是。”
周越深父母早逝,自然是一人吃饱全家不饿,他很小就去当兵了,去边境当了八年兵,军官退伍,如果他不退伍,现在已经是团长了。
然而因为一些意外,不得不离开,这些年自己的钱都一直存着,没怎么花,退伍费还还在,回来后就创办了养殖场,是从以前那些人手里低价转让过来的,没花多少钱。
这年头只要胆子大,不碰红线,基本都能做成功的。
只是不让做太大,所以周越深也只是在村子里做。
但实际他名气早就打出去了,包揽了大面积的鲜肉市场供应。
入账自然不少。
他现在只需要只等着全面开放。
然而赚了这么多钱,却没时间花,甚至几个孩子也养不好。
有时候周越深也怀疑自己。
但今天,当他看见小老二背着一个新书包满脸激动,兴奋地给他介绍司念买的那些东西的时候,他忽然就找到了赚钱的意义了。
原来不是没有意义,只是之前一直用错了地方。
林家的基因不得不说很好的,不然司念也不会长得这么漂亮,两个弟弟也是小小年纪就眉清目秀的很了,只是都十岁了还不上学,这未来的路怕也是不好走。
林家这么穷,也不仅仅是因为人口多的原因,更多是因为,两个大人身体都不大好,父亲瘸了腿,母亲有哮喘不能干重活。
一大家子的活儿全部都落到了林萧头上。
所以林萧结婚的也比较晚,不然也不至于现在还没孩子。
一家子就靠着几亩田过日子, 林萧想出去打工都不行,因为两个弟弟还太小了,一旦出了什么事,家里连个能办事的都没有。
外面都在传林家贪图了那三千块钱,既然贪图了,应当也不至于过得咋么惨才是。
司念将打量的目光收回,周穗穗端着两碗水走了过来递给两人。
一脸忐忑不安的在裤腿上擦了擦手,因为在她看来,周越深是上门要钱来了。
说来他们林家也是倒霉,那三千块彩礼刚拿到手,就得知林思思不是亲生的。
结果去城里找亲女儿的时候,亲女儿连见都不让见一面,等一家子回来,才发现家里被人翻了,三千块被偷走,这会儿说出去也没人相信,大家都一口咬定是他们自己找不到女儿嫁过去,又舍不得出这笔钱所以才会找这么撇脚的理由。
后来林思思离开了,亲女儿去找了几次不愿意见他们,林家人也明白了,肯定是孩子不愿意回来过这个苦日子,也不强求。
孩子没了不说,还欠下了三千的巨款。
他们着实是无颜去见人,最近也是正在到处筹钱,想着先把这些钱还回去。
这件事打击太大,林老二夫妻一夜之间像是老了十岁。
林母停了药后,哮喘发作的次数越来越多。
林父因为腿伤半夜风湿也是整夜整夜的睡不着。
为了还钱,林萧去城里当搬运工,晚上还要走三四个小时的路回来帮忙干活。
一家子这段时间都陷在阴霾当中,日子都不好过。
但谁也没抱怨过半分。
谁料该来的还是来了。
“周,周同志,我,我们不是故意不还你钱的,我们现在已经再凑钱了,一定会还你的。”周穗穗结结巴巴的说。
周越深顿了一下,看向司念。
司念着实是热了,咕咚咕咚往嘴里灌了一碗水,有点甜,水里看来是放了一点糖,听到这话,疑惑的问:“嫂子你的意思是,三千块不见了?”
周穗穗还以为司念是和周越深来要钱的,也没多想,因为他们之前去城里面,根本就没见着这个小姑子。
于是羞愧的红了脸,“可能你们不会相信,那笔彩礼,我们真的没有贪,是被人偷走的,我们实在找不回来,真的没办法......”
司念眯了眯眼睛:“被人偷走了?”
这种话,确实是太假了,如果不是特别了解林家人性格的人,恐怕都不会相信。
毕竟三千块,在这个年代确实是不少钱了。
“对,我,我也不知道该怎么跟你们解释,但是真的很抱歉.....”
虽然周穗穗知道道歉没什么用,但这会儿除了对不起,她也不知道该说什么。
好在听说了周越深上门之后,林家人急匆匆的从地里回来了。
因为天气热,现在农村下地都很早,天不亮就去干农活了,这会儿不过九点的时间,一家子都是满身灰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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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越深瞥了一眼,菱角分明五官在阳光下更显深邃。
这会儿听到这话,微微颔首,嗓音温和:“嗯。”
司念觉得他这人其实只是看起来比较冷,一副很难相处的样子。
但实际只要大大方方的开口,不管是什么要求,他都会答应。
所以小说中描写他沉默寡言,不善表达,导致几个孩子长大并不理解他,也不是没有原因的。
今天是周六,城里的孩子也放假了,所以商场里的人格外的多。
两个孩子跟着走了进去,就有些无所适从起来。
这里面实在是太豪华了,连地板都是干干净净的,他们的每一脚都小心翼翼,生怕被自己踩脏了。
两人紧紧的跟在后面,像是两条小尾巴。
司念带着人一路走上二楼,二楼都是童装,虽然相对来说比较贵,但是这年头买的起衣服的人还是挺多的。
两个孩子一眼就在墙上看见了他们班上最有钱的同学穿的同款。
在大多数灰色布衣里面,蓝色的小皮衣格外的现眼,上面还有图案。
听说这么一件要十块钱。
两人想都不敢想。
十块钱已经够买很多很多吃的了。
虽然别人总是说他们周家有钱,可两人都知道,爸爸有多辛苦才能赚到这么多钱。
他每天回来那么晚,早上天没亮就出去了,每天都很忙碌,常年无休。
那么努力赚钱,他们当然是不敢奢侈。
平时都穿着以前的旧衣。
反正他们也对穿什么有什么要求,村里的孩子都这样穿,没什么奇怪的。
还是学校看到有钱人家的同学穿得好,大家难免多看两眼罢了。
然而他们平时看都不敢多看一眼的衣服,那后妈却拿下来对着他们比划:“这件怎么样,可以穿?”
司念那眼睛就跟激光似的,两个孩子多看哪里一眼,她立马就能注意到。
毕竟小孩子的心思实在是太明显了。
扫了一眼旁边买一送一的牌子,司念好心情的挑眉:“看来我运气不错,你觉得这怎么样 ?”
周越深还真没给孩子在外面买过衣服,主要是他太忙了,根本没时间来这些地方逛,更别说买衣服了。
没想到这会儿的孩子服装已经做出了这么多的款式,他的记忆却还停留在以前的老年代了。
微微颔首,嗓音温和道:“你挑就好。”
司念让两人试一下,周越寒眼睛亮堂堂的,刚伸手接过摸了摸,一旁的导购员一把就抢了回去,“等等,确定要买吗?”
司念愣了一下,瞥见女人不太满意的表情,皱了皱眉:“什么意思?”
“我们要买才能试,不然被他穿脏了咋办,到时候可卖不出去。”
导购员在城里呆的久了,很少会瞧见穿着这样布衣草鞋的人来他们这种大商场,而且这孩子衣服上居然还打着补丁,这都什么年代了,居然还有打补丁的人。
一看就是那种偏远地区的农村人。
她的话说的大声,这会儿带着孩子逛超市的人挺多,听到声音,也都纷纷朝着两个孩子投来或好奇、或嫌弃的目光.....
周越寒涨红了一张小脸。
他虽然年纪小,但也并不是什么都不懂,很明显就听懂了对方是在嫌弃自己脏不能试。
这一时之间,他被那尖锐的目光盯的抬不起头。
虽然在农村他们也会被人瞧不起过,但是城里人的则更让他们感到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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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泡好的大米下锅蒸上,司念开始腌制起了周越深切好的肉。
腌制过的鲜肉又嫩又香,一点也不柴。
周穗穗在一旁忙活,偷偷的打量着这位看起来有着千金之躯的小姑子,从容不迫的在这破旧的小厨房忙活着。
她有些惊讶,还以为司念是那种比林思思还要不会动手的人。
她嫁进门来这么久,林思思从没下厨做过饭。
因为是读书人,大家都高看一眼,人家都说读书人的手是用来写字不是用来做饭的,所以也没人敢使唤她。
没想到司念看起来更娇气,实则却一点都不娇气,而且一点架子都没有。
不知道为什么,虽然接触不多,但是周穗穗却更喜欢这个小姑子。
只是看她又是拿肉,又是拿鸡蛋的,周穗穗有些肉疼,“小姑,会不会太多了。”
这些东西,都是留着她结婚的时候用的,周穗穗担心现在用了,到时候不够。
“不多,家里男人多,多吃点准没坏处。”
司念打了鸡蛋,打算给孩子蒸个蒸蛋,再用白面和鸡蛋调和,可以炸白面粑粑,孩子就爱吃这个,用来招待人也合适。
办酒席那些都能用得上。
想着大人要喝酒,她还打算用蛋液和面粉裹点花生,又香又脆,特别好吃,给他们下酒最合适不过了。
家里调料不多,只有一些土豆面粉酸菜红豆。
肉类基本都没有,剩下的就是他们带回来的了。
虽然不多,但是司念脑子里已经冒出了很多道菜。
酸菜蒸肉,辣椒炒肉,白面粑粑,酸辣土豆丝,番茄炒蛋,酸菜汤.....
虽然都是一些很朴素的饭菜,但农村人就爱吃这些。
林妈妈很快就买了一只鸡回来,家里来客人了,自然是要炖鸡的。
不过炖鸡时间太长了,所以司念打算做一个干锅鸡。
看女儿是真的会做饭,并不是勉强,林妈妈心里又是心疼又是欣慰。
很快,再林妈妈和周穗穗的帮忙下,配菜能弄好了。
蒸菜是最简单的,没一会儿厨房里就飘出了令人窒息的香味。
本来正在聊天的大家都忍不住吞了吞口水。
“这是在做啥啊,怎么会这么香!”
“是啊,这比人家办酒席的还香哩!”
门外,林雨看着怀里抱着个可爱小奶娃娃的二哥,咕咚咕咚的吞口水。“二哥,咱妈以前做饭这么香吗?”
林风将怀里小奶娃的手从自己耳朵上抓下来,没有说话。
林雨看他盯着,也看了过去,瞧见了那个他不喜欢的姐姐端着一碗炸白面粑粑走了出来。
顿时一堆孩子围了上去“姐姐漂亮姐姐”的叫不停,一个比一个狗腿。
然后他不喜欢的姐姐就笑的特别好看的给那些孩子发吃的。
他吞了吞口水,小声对身边的哥哥吐槽;“这群马屁精!她一回来就收买了爸妈,还收买那些孩子,不过大哥你放心,我才不会像是那些人一样,为了一点吃的就叫她姐姐,我不会承认她的。”
他从小到大,就没吃过姐姐做的东西,因为林思思从来不下厨,就算是只有她和他们在家,做饭的也是他和哥哥。
林思思从来不下厨。
别人都说她是学生,是知识分子,和他们不一样。
爸妈也让他们让着她,说她是姐姐,要照顾她。
林思思都不会做吃的,她这个城里来的千金小姐,更不可能会了。
似乎是想用父母这两个字来给她施压。
小说里,原主确实是没有回来这个工作,满心都沉在自己嫁给了一老男人,还要给他养孩子的悲惨命运中。
哪里还有心情来上班。
加上原主自尊心太强,她生怕自己回到城里面会被人嘲笑,会被这些人嘲讽她的身世,所以根本不敢回来。
根本就不知道自己的工作,落到了林思思的身上。
所以刚刚她回来,都还没反应过来。
司念奇怪的看着她道:“你在说什么,我什么时候说我不方便上班了?我不是请人代班的吗,这件事陈姐也知道,我要是不做了,不方便上班,我能不跟陈姐说?”
“不是的司念姐姐,是爸妈不想你那么幸苦,所以才会让我过来帮你,爸妈说等你回来跟你说这件事来着,我刚好忙完,要不然我带你回去,让爸妈和你说?”
司念气笑了。
一口一句的爸妈对她施压,好像是自己不答应就是不孝一样。
这年头不孝之罪大于天,这女主还真会道德绑架人。
“不用了!”司念一口拒绝,故作震惊的道:“我的工作是我踏踏实实的靠着自己的实力和大家竞争来的,跟我父母没什么关系,你没必要什么都牵扯父母,我们又不是小孩子了,还需要父母来做主,我只知道,我从没有把工作转让给任何一个人。”
说完,她不顾林思思难看的脸色,看向惊疑不定的陈姐道:“陈姐,你应该也知道我不是那么不负责的人,就算是我要转让给别人,那肯定也是有能力的,而不是胡乱给一个外门汉,转让也需要本人签字,我没有来过,怎么可能转给她了呢?我不知道这其中到底有什么原因,更不知道什么时候单位不用经过本人同意就可以把工作随便让给别人了。”
“当然不是!”陈姐立即否定,“我们单位最讲究的就是能力,没有能力的人就算是靠着关系进来也长久不了!”
她这话明摆着就是在嘲讽林思思没能力。
原本对司念莫名其妙把工作让给一个门外汉的事情就很生气了。
喝会儿才知道,对方居然还是用她第二讨厌的走后门的方法来的。
甚至司念本人都不知道!
陈姐是什么人,这些年一个人摸滚打爬才走到这个位置,见多了不少没什么能力的人因为有关系被硬塞进来,但这么胆大的还是一次遇见。
这跟那些拿了别人成绩顶替上大学的人渣又有什么区别。
陈姐意味深长的看向林思思。
林思思呼吸一窒,差点没崩住表情,在众人惊疑不定的目光中,她只得低头,咬着唇做委屈状:“司念姐姐,我真的什么都不知道,我只是听从爸妈的安排罢了,都是他们让我来的啊。”
她倒是挺会装无辜的,司念知道原主父母有些势利眼,但也不至于做的这么过分,林思思美捣鬼,鬼都不信。
她冷笑一声:“你说的对,父母只是担心我没办法回来工作罢了,但没关系,我现在回来了,那就不用麻烦你了,你回去吧。”
林思思:“.....”
那她这几天的辛苦和挨骂是为了什么?
林思思气的头顶快冒烟了。
司念没有搭理她,转而对陈姐说,“其实我爸妈的思虑也没错,现在我回了农村,来上班确实是不方便,但是我担心长时间耽搁,会给陈姐你带来麻烦,所以今儿个也想赶紧来解决这个问题。”
司念瞧见又是这烦人的油腻男,眼底闪过反感。
但看他手中提着的东西,心想难道真的是周越深让他送的吗?
周越深怎么会看重这样的人?
司念有些不耐烦,但是她为了做这些东西,配料都准备好了。
这会儿走了过去,倒想看看,这人想干什么。
“放那里,你走吧。”司念在铁门内几步的距离停下,实在不想靠近这油腻男。
果然一听这话,李明军顿时黑了脸,阴阳怪气的道:“小嫂子这啥话啊,我大老远的给你送货过来,连门都不让进一下?也太过分了吧。”
司念:“我男人没给你工资吗?”
李明军愣了一下,随即沉着脸;“你什么意思?”
司念抱着双手:“既然给了你工资,你就是个搬货的工人,我让你放哪里,你放哪里就是了,怎么就过分了?”
李明军:“.....”
他的脸色阵青阵白的,所以说,司念从一开始就把他当做周家的工人了!
“你是不是误会什么了,我虽然帮周家开车,但是我也不是什么工人,我是看在我大嫂的份儿上,才来帮忙的,对了,我家在城里,南城你知道吧?”
那可是他们这边最繁华的城市。
“所以呢?”司念不屑的扯了扯唇角:“你难道没收工资?”
李明军一噎。
“我最后说一次,放门口,速走,不然放狗。”
李明军气的不行,不甘心的道:“你就为了一个周越深这么赶我,你看他那么抠门,开了这么大的养殖场,都舍不得给你一点好东西,全都是这些残货,我还特意给你留了一块五花肉呢 !”
司念听到这话,想翻白眼。
“哦,你留我家的五花肉,我还得感谢你不成?滚不滚,不滚我放狗了。”
李明军脸色顿时一阵青一阵白的。
怒等她一眼,不情不愿的离开了。
司念也很不开心,这男人太影响心情了。
一次也就罢了,还有完没完了?
今儿个这件事,必须得跟周越深提。
这人挖墙脚都挖到家门口来了,他还在养殖场玛卡巴卡呢。
虽然心里很是厌烦,但司念还是没忘记自己的任务。
周越深给的东西很足,而且明显是仔细清洗过的,猪蹄的毛都被烧了,刮的很干净,不用她怎么处理。
猪大肠更是不用说了,司念再放一些料酒和醋反复搓洗,都没搓洗出什么脏东西,看来男人比她更清楚怎么清理干净。
不过司念还是用醋和面粉搓洗了一会儿之后,又用清水洗了几次。
洗干净放锅里焯煮,加入葱姜料酒去腥,直至肠子收缩、变色,随后捞出。
调味料是她提前就准备好的。
傻瓜都会做。
分别是姜、大葱、干红辣椒、大蒜、八角、桂皮、香叶等。
这些东西都比较好买。
等大肠焯水后,直接用酱油、生抽、盐、少许老抽、适量水倒入铁锅中,倒入清水,将料汁加热。
随即将处理好的大肠入料汁中,稍微混合一下,水没过大肠,然后开火熬炖,使得料汁彻底吸入大肠入味。
剩下的时间,司念将筒骨清洗干净。
筒骨上的肉很筋都很多,要炖很长的时间。
特别是筒骨里面的骨髓,炖熟之后,稍微一吸,便能吸出醇香的骨髓汤汁。
别提多美味了。
营养价值也特别高!
时间转瞬过去,猪大肠也差不多卤好了,打开锅盖就是扑鼻的酱香味,一点腥味都没有,每一条大肠都变成了酱红色。
司念切了一小块放嘴里,口感醇厚,咸香入味,越吃越有嚼劲。即使是那卤水也是香气诱人,用来卤了猪耳朵猪蹄也是很好吃的。